办会单位收取会议费后需开具税务发票,如何办理相关手续?
回答:对于使用多种资金渠道举办的会议,办会单位可以按照成本补偿的原则适当向参会人员收取会议费。
办会单位需向财务处收费票税科提交经审批的《中山大学收费票据领购申请表》(财务处主页-文件下载),经审核通过后即可办理开票手续。